車禍與肇事女開房間被抓猴判賠6萬 女是徵信社負責人男控遭設局

車禍與肇事女開房間被抓猴判賠6萬,女是徵信社負責人被告喊冤控遭設局。(資料照)

2021/06/07 14:02

〔記者黃良傑/高雄報導〕

高雄已婚的黃姓男子前年在屏東和楊姓女子車禍,2人因車禍認識,2個月後,黃男、楊女一起上旅館,楊女為黃男打完手槍後,黃妻和徵信社人員早守候門外,妻告夫求償60萬元,被告發現楊女竟是徵信社負責人,懷疑遭人設局,高雄地院判黃男敗訴,需賠妻6萬元。

法官表示根據警方當時偵詢內容,認為黃男、楊女同處一室,不管是否是妻子或徵信社設局,被告黃男可以拒絕和楊女前往旅館,或不與對方聯絡、接觸,楊女也未以脅迫或限制人身自由手段為黃男手淫,被告行為已侵害配偶權,影響婚姻間的互信與忠誠基礎。

判決書指出,被告黃男和妻婚後育有一對子女,兩人搬回屏東老家住,2019年7月間,黃男與楊女車禍,2人互加通訊軟體連繫,漸聊得熱絡,2個月後,黃男和楊女在高雄約會,先到義式餐酒館用餐後,再到駁二特區散步,楊女欲回旅館休息,黃男攙陪她回旅館。

楊女進房不久覺得熱,便脫光衣服全裸,還幫黃男自慰「打手槍」,黃男完事準備離開旅館時,門一開驚見妻子、丈母娘、徵信社人員,蕭姓徵信社人員遞給名片,上面印著「設計離婚」服務,後來發現楊女竟是該徵信社負責人,懷疑自己遭設局,被告向法官反指妻子疑設局欲與他離婚。

黃男表示,楊女的工作地點在新竹,一再謊稱工作地點於台中,前年她在屏東開車以極輕微方式追撞停等紅燈的他,原本想交由保險公司處理,但對方要求互加通訊軟體,聯絡期間又表示不要辦理出險理賠,見面當天主動表示要來高雄,並刻意傳「台中烏日到高雄左營」的高鐵票,認為自己遭設局。

妻認為丈夫搞婚外情,對婚姻不忠侵害她的配偶權,求償60萬元;法官認為不管有無設局,被告只要不受脅迫或人身自由被限制,都可以拒絕而不被得逞,黃男、楊女在房間行為,完全出於自願,故判決黃男敗訴,需賠妻6萬元,仍可上訴。

新聞列表

聯絡我們

+886800-45-7777

is007tw@yahoo.com.tw

24H

台北市中正區師大路170號4F-1

專業團隊

徵信社費用

合法徵信社

服務項目

法律諮詢

徵信社新聞

委託流程

徵信經驗談

This page was made with Mobirise theme